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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浔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拟调整
来源:乐居买房2022-09-08 10:22:27
9月7日,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“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等政策实施的补充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建议的通知”。

关于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等政策实施的补充意见
(送审稿)

一、来浔创业或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、本科生和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,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南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(东至吴江边界线,西至白米塘,南至规划三环,北至吴江边界)(具体由住建部门审核确认)购买新建商品住房,并在湖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及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,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。如果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规定的,按照其中一方可享受的最高层次标准适用。

补贴标准是: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万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万、全日制本科生10万、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5万并一次性拨付。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。

二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领购房补贴时,需提供首次网签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、全额购房发票及银行提供的按揭手续办结相关证明材料(如有贷款)原件及复印件。

三、非首次在浔就业(参保)的大学生人才,再次在浔就业(参保)连续12个月以上的,在湖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人才购房相关政策的,可按本人首次在浔就业(参保)时间点所对应的政策享受购房补贴或房票奖励政策。

四、“新象新牛”相关企业有关补贴的上浮,以发改经信局(提供名单)文件为准。

五、2020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来浔就业创业(申请人及配偶)且申请购房补贴的,在南浔区范围内首次购买存量房(二手房)住宅,且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浔区范围内名下无其他住宅类房产,在湖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,夫妻双方可同时享受购房补贴。

六、本补充意见自*起执行。本补充意见与现有其他相关政策交叉重复的,按“从高、从优、不重复”原则予以补贴。

本补充意见由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

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2年9月7日


来源: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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